我也想放假 - 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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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有問題想要請假

我知道勞基法規定,一週上班不得超過40小時,兩週是84小時

我們公司會排人值班,每個月一次4小時(有10個人在輪)

可是最近228不放假,也沒有給雙倍薪,說補假補在2/25(六)

然後2/4(六)是補春節某一天假期

這樣一來,需要值班的週六只剩下兩個

因此從平常的2~3人變成5個人在四行倉庫發呆:p

總之不管怎樣就是一定有值班

問題是值班是4小時,228放假是一整天,可以這樣抵掉嗎?

而且我們又沒有因為這些國定假日的補假就減少上班時數

昨天又得知3/29不放、4/4不放

這樣是合法的嗎?


ps. 228沒放,227也就自然沒放,別人是連假,我們是廉價,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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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2-25
一週上班不得超過40小時??那兩週也不可能達到84小時喔。
Donna avatarDonna2012-02-26
工時先看勞基30,30-1條
Donna avatarDonna2012-02-29
勞基細則23要調移上依台勞動二字第005056號函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3-02
合不合法請和勞工局聯絡是否到公司調查看看
Emma avatarEmma2012-03-05
值班4小時,228放假是一整天是指?調假的2/25您要值班嗎?
Tom avatarTom2012-03-09
不好意思我漏看一段orz so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