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問題請問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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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LLZOZO (May I.......)》之銘言:
: 機關辦理勞務採購 採固定價格給付法 評選後始發現廠商服務建議書內
: 預算編製表總價雖未超過本案公告金額 惟其細項各項經手動加總後超過本案公告金額
: 請問這項錯誤應該如何處理(該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
: 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請廠商書面澄清後 簽請機關首長裁示嗎(該怎麼簽比較好)?????
既然是固定價格 原則上各廠商金額為固定
但如果低於招標文件固定價格 出價仍為有效
總價與細項表不一致時 以總價為準
廠商資格有效前提下 且評選為優勝廠商 廠商應與機關簽約
無正當理由不簽約 得沒收押標金
另本案未說明為 最有利標抑或是最有利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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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avatarOliver2011-12-27
查契約約定,細項與總價不同時,以何者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