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348281.shtml
撕毀戶籍謄本又罵承辦員 女判4月
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即時報導 2013.12
新北市林姓女子到新店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
不滿承辦人員僅列印三親等的親屬資料,當場將申請書和資料撕毀,
把碎紙丟向承辦人員臉上,罵「不會辦就不要辦,滾蛋。」
高等法院審酌林女恣意撕毀公務員掌管的文書,
依毀損及公然侮辱等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得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0月8日,林女向新店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
但經承辦人員告知,她只能列印三親等內的親屬戶籍資料,無法核准她全部的申請。
林女聽完,徒手將戶籍謄本的申請書和承辦人員交付的列印資料撕毀,
再把碎紙擲向承辦人員,指罵「不會辦就不要辦,滾蛋。」
承辦人員報案提告。一審依毀損及公然侮辱等罪判她4月徒刑。
林女不服,上訴高院,
她向法官辯稱,戶政事務所應為民眾服務,不能對民眾提出告訴,
且承辦人員給她的資料,不是她要的東西,是廢紙,她撕毀廢紙不構成犯罪。
高院法官表示,林女撕毀的資料尚屬公務人員掌管的文書,林女不能隨便撕毀,
且林女的言行已構成公然侮辱,認定林女有罪,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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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毀戶籍謄本又罵承辦員 女判4月
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即時報導 2013.12
新北市林姓女子到新店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
不滿承辦人員僅列印三親等的親屬資料,當場將申請書和資料撕毀,
把碎紙丟向承辦人員臉上,罵「不會辦就不要辦,滾蛋。」
高等法院審酌林女恣意撕毀公務員掌管的文書,
依毀損及公然侮辱等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得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0月8日,林女向新店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
但經承辦人員告知,她只能列印三親等內的親屬戶籍資料,無法核准她全部的申請。
林女聽完,徒手將戶籍謄本的申請書和承辦人員交付的列印資料撕毀,
再把碎紙擲向承辦人員,指罵「不會辦就不要辦,滾蛋。」
承辦人員報案提告。一審依毀損及公然侮辱等罪判她4月徒刑。
林女不服,上訴高院,
她向法官辯稱,戶政事務所應為民眾服務,不能對民眾提出告訴,
且承辦人員給她的資料,不是她要的東西,是廢紙,她撕毀廢紙不構成犯罪。
高院法官表示,林女撕毀的資料尚屬公務人員掌管的文書,林女不能隨便撕毀,
且林女的言行已構成公然侮辱,認定林女有罪,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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