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志願與進修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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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幸上榜,但目前是碩一日間部學生
教育行政的名次15之內,正在思考休學與延後受訓的問題。

還沒收到成績單,對一切日程都很沒有概念,網路上到處搜尋,也看了《公務人員考試法》,想請教大家的是:

1.如果選擇先休學,並任職,這樣受訓期間大概是什麼時候?(因為會關係到辦理休學的時間)

2.(承1)選填志願的時候會有受訓梯次的選擇?

3.(承2)如果梯次得以選擇,是否會關係到職缺可以選填的選項?

4.大家建議先卡位、休學,再以公假方式進修?或是先保留訓練資格,念完學位再受訓、分發、就任?

5.請問各類相關的規定、時程、選項是散落在法條中或是會跟成績單一併收到呢?


初次發文,格式有不妥之處懇請指正…
如果問的問題太粗淺也懇請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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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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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9-27
主要去算你的名次能不能分到想要的缺 若可以就先去上班
Gary avatarGary2015-09-29
現缺就10月底報到阿...總之要修就是現在去休 還能退2/3
學費 退費看各校規定 台大是10月底前休還能退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