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法院書記官的工作內容很雜,大致上分成紀錄科書記官及行政書記官二大類,
紀錄科書記官故名言之,就是專門在處理訴訟案件,每週定期開庭,要打筆錄這那種。
行政書記官則分佈在法院的各個科室,例如文書、總務、研考、訴訟輔導、民事執行
等科室都有行政書記官存在。
大致上法院最操的就屬地方法院的紀錄科書記官及民事執行書記官了,案件真的是
爆多,尤其以北三院(臺北、板橋、桃園)最令人感到害怕,工作量也最大;
新書記官分發到地院大多是紀錄科或執行處比較多,很難會有行政書記官缺等著你
去做, 所以你最好做好心理準備。
我有朋友去年考上三等書記官,分配到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真的是欲哭無淚。
如果你考上的成績夠好,或許可以填到比較好的缺,不過也是要看運氣啦!
不過還是要看個人的抗壓性及工作能力來比較,很多人新書記官受不了就離職了,
所以每年招考那麼多書記官不是沒有原因的,司法院也很苦惱留不住人,但是目前也
找不出方法解決,畢竟不可能一個法官配二個書記官,光是預算就很頭大了。
總之看你的抉擇囉!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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