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種說法---財產管理人?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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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人跟我說

約聘僱,工友不能掛名財產管理

也就是說,

他們用的東西,舉凡電腦,桌椅都要另外找人掛






請問一下,

這是真的嗎?

如果是的話, 法律依據又是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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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系象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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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1-20
我們機關是掛在庶務 也就是工友 司機 技工 的管理者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1-24
不是應該使用者掛該財產的財產保管人嘛?~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1-27
推2f,所以我才有這個疑惑阿... 不是誰用就掛誰?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1-28
工友,約聘雇不能掛,還挺麻煩的...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1-31
在某縣政府 工友、約聘僱都可以掛,臨時人員、助理不能掛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2-03
所以說, 各地習俗不一樣?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2-05
我在某市政府 約聘僱可以 其他不清楚
Jack avatarJack2011-02-08
那...簡單呀,去問一下這些工友司機是不是"編制內有給職"
是的話,誰說不能掛的?叫他們翻法規出來證明呀...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2-10
而有一說是因為這些工友司機是"被管理"的對象.....
所以才會掛在"管他們的經辦人員身上"的慣習...
Agnes avatarAgnes2011-02-13
反正,這個呀,講難聽點,誰的"坎站"夠,誰就講的大聲...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2-16
哪個公務人員不是"被管理"的對象?總統?
Leila avatarLeila2011-02-19
樓上,現在講的是職務業務上的管理,不要偏太遠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2-22
而且,若實際使用保管者不掛,ok ,那掉了壞了,誰負責??
James avatarJames2011-02-25
要是太不爽或曾經出過事(不是自己用的,被弄壞弄丟)
Dora avatarDora2011-02-25
一定很敢大聲噹回去...
Freda avatarFreda2011-03-02
本機關是連臨時人員都將其個人使用財產列入他的清單
如果原PO的說法 對單位內的財產管理人員真的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