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三審上訴之範圍問題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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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個最高法院之判決,
思考後還是不太知道原因,所以只好上來請問各位道長。

此案原告起訴請求100萬元,一審全部勝訴,
二審審理程序中,原告擴張起訴聲明到250萬元,但二審只判75萬,
也就是一審超過75萬之部分廢棄,擴張部分也駁回。
於是原告上訴三審,上訴三審的聲明為:
一、原判決不利於上訴人部分廢棄。
二、上開廢棄部分,被上訴人上訴駁回。
被上訴人應另給付上訴人新台幣150萬元及利息。

最高法院的判決認為上訴人並未就二審被廢棄之25萬元上訴。

個人思考的結果,
最高法院是否認為,二審廢棄的部分,不算是不利於上訴人的部分?
但還是覺得這樣的解釋有點怪怪的。

請問原告是否真的未就該25萬元提起三審上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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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03-15
怎麼我看到跟你的差這麼多 廢棄的部分不就是少判的25萬?!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3-17
會不會是因為'被上訴人應另給付上訴人新台幣一百萬元'?
Susan avatarSusan2014-03-20
我的結論看到就是 給付一百萬元@.@
Daniel avatarDaniel2014-03-22
上訴人的意思是,除了廢棄的25萬部分駁回二審上訴,
另外被上訴人應給付擴張的一百萬元。
最後最高法院有發回擴張的部分,但認為25萬部分
Jacob avatarJacob2014-03-24
沒有上訴。
Iris avatarIris2014-03-26
所以二樓認為那句話造成上訴範圍只有一百萬元嗎?
Steve avatarSteve2014-03-29
如果聲明第2項第2點是寫175萬,最高院或許就不會誤會?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3-31
第二點後面應該寫175萬
Yedda avatarYedda2014-04-02
應該是訴之聲明的問題因為你應該是漏寫請求依一審給付100萬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4-04
因為2審只給你75萬 所以你要請求給剩下175萬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4-07
但是其實另給付的部分,是由擴張起訴的時點開始算利息
所以也無法寫在一起。
Olive avatarOlive2014-04-09
因為你只寫不利的部分廢棄而已,那不利部分廢棄只是回到二審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04-11
所以道長的意思是,寫駁回被上訴人之二審上訴還不夠,
Leila avatarLeila2014-04-13
所以你應該是兩個聲明請求不利部分廢棄,被告並應給付100萬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4-16
須清楚寫到依一審給付100萬元才算是有提起上訴嗎?
Yuri avatarYuri2014-04-18
因為一審已經全部勝訴,想說寫駁回被上訴人之上訴也是
Annie avatarAnnie2014-04-20
應該也是一樣的意思。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4-22
有沒有三審的判決主文 貼出來看一下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4-24
我是覺得該上訴聲明1.要再加" 被上訴人應再給付上訴人25萬元
Kelly avatarKelly2014-04-27
聲明一請求的是"不利"部分(25萬)廢棄,聲明二上開廢棄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4-29
廢棄部分被上訴人上訴駁回,所以就是這敗訴的25萬請求
駁回,以致第三審認為這25萬不在請求給付範圍。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5-01
我覺得要多加一個聲明針對原告在第二審擴張聲明的部分(25w)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5-03
是為了避免聲明一二主要針對一審聲明的結果,聲明三再另列
Hedy avatarHedy2014-05-06
因為全部加到聲明二150+25 就會向原Po說的有點怪...
Harry avatarHarry2014-05-08
但25w也不適合與聲明1列在同一段聲明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5-10
故如沒有再列第三個聲明另行請求25萬,就被三審當作沒有了
Megan avatarMegan2014-05-12
不好意思我誤會了 請無視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