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有關調職及病假的問題 - 考績Frederic · 2012-01-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原任職機(一級單位)因為考量附屬館舍(二級單位)的業務繁重 而調離幾個人力過去, 名義上雖說是支援磨練,但事實卻是永久離開 問題是機關移撥人力只需要內部簽准就可以調動嗎? 不需要派令之類的證明? 外加我是地特綁約中, 機關打算把人調到二級單位,但名義上缺額仍在局裡, 是否影響未來考績的評比? 雖是相同職系,但一級單位和二級單位的薪資會是相同? 另外想請教 生病開刀可請多久的病假? 謝謝! -- 考績All CommentsJohn2012-02-01一年可用28天病假 超過的部分扣薪Emily2012-02-05事實在發生前存在嗎?支援走的人可能真的不再回來,名義上還是支援,佔原單位缺...-.-Related Posts問委任受訓升薦任該不該跳槽 ?李俊毅:考績法修正如不慎可能會動搖國本高考會計可否提敘檢察事務官?考績法草案之陰謀:以退為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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