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做過,但總有一天會做到,所以來問問有經歷過的版友
聽前輩說公文檔案的銷毁很[麻煩]
但,不知道是哪一種麻煩法...
是像採購的那種麻煩?一不小心就喝咖啡跑法院的麻煩法
還是單純就是流程作業的繁瑣?很多文件要準備?
目前呢~我們家的檔案是從民國81年開始算,81年以前的都有人處理完了
但聽別人家的,聽說甚至還保存留有30年至50年間的
然後...就聽她在叫說檔案銷毁很麻煩...
但如果每一件公文都在,每個附件都保留的很完整...其實就不怎麼麻煩吧?
怕的是缺一件漏一件的...
雖然有去看了檔案銷毁的程序以及檔管局移轉的程序
我,還是不太瞭解到底是哪一種麻煩法...
有版友有做過嗎?
這當中是有什麼奧妙之處?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