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溯及既往的年金改革 就是假改革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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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ungrew: 少領一點OK啦!但已經領到錢的人,要再溯及既往加以追繳 06/25 00:30
: → chungrew: 恐怕實務上也不太可行 06/25 00:31


追繳, 在行政管理上當然是可行的,

假設, 70%定額,... 那以前領超過90%的部份要怎麼追繳?

太容易,

一定時間內減少發給, 就解決了

比如說: 過去每個月領 50000(假設是100%的替代率),

70%的話, 代表, 已經溢領 15000元, 假設領了3個月

總共溢領 45000元,... 那就是新制通過後3個月內減額發給就好了

也就是說, 新制通過後, 變成領35000, 加上過去每個月多領了15000(共三個月),

扣掉15000, 實發20000元 , 直到第四個月起, 才回到 35000元


結論: 輔以資訊化的管理技術, 有甚麼做不到的,

作不到, 通常都是法規限制 (不准你追繳)

ps: 已經作古了, 可能就真的沒辦法了..... 或者說, 100%替代率爽了20年,

這個可能也沒辦法在他有生之年完全追繳回來 ---> 這種情形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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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6-30
先說清楚,憑啥追繳?不法所得才適合用你這種方法吧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7-05
你是真的把公務員當賊就是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6-07-09
因為政府經濟太差,無法履行當初約定,所以從現在開始必須
少給錢,這個可以接受,把之前的追繳回來是甚麼邏輯?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7-14
同意a大,可接受現在起減少,但追討之前的就太超過
Andy avatarAndy2016-07-16
如果這部分要追回,那往後只要政府財源不足 是不是就要
由現任公務員薪水扣回?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7-18
政府履行當初的約定沒道歉就算了 還用批鬥方式來羞辱
Linda avatarLinda2016-07-20
不論法規 技術上怎麼做就只是國小數學問題 還要發文?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7-21
推這篇
Ida avatarIda2016-07-23
推 不像我們長官什都說做不到 有夠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