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外包人員縮編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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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底下機關大量使用派遣外包人員
今年組織縮編,
該單位於103/12/27(六)才告知因明年度要換公司須重新面試
完全沒人知道要縮編,該單位也沒告知何時公布
103/12/30(二)下午五點多才通知誰錄取
沒有錄取跟備取的人這樣算被裁員嗎?
但因為換公司,是不是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第二章 第十六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
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這樣公家機關或是其他公司只要每年換外包公司
簽所謂的不定期條約,
勞工不就是如廁紙,只是拿來幫她們擦屎尿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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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5-01-02
你先確認自己究竟是定期還是有不定期契約吧
Elma avatarElma2015-01-06
外包公司當初簽約的時候沒有給我們契約....
Ethan avatarEthan2015-01-10
如果是不定期的就沒有違法問題了?那政府單位就帶頭?
Hazel avatarHazel2015-01-14
你的雇主應該算是派遣公司(外包公司)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1-16
可是職缺是勞動部給的喔,所以勞動部就不用負責了?
Necoo avatarNecoo2015-01-17
不喜歡就不要去,你可以選擇,為自己行為負責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1-18
如果覺得是廁紙,也沒有人逼你,趕快逃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1-20
你的雇主是派遣公司,勞動部只是派遣公司的客戶
Yedda avatarYedda2015-01-21
理論上外包契約是定期的勞務採購契約,每年度招標
Eden avatarEden2015-01-25
= = 為什麼勞動部要負責?
Lucy avatarLucy2015-01-30
可笑的是,資動部帶頭大量任用不正常的派遣人力,民間
企業自然更免洗用爽爽
Eden avatarEden2015-02-01
任何意見歡迎請多多利用此信箱 http://goo.gl/bTufk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2-01
勞動部大量用派遣,主因業務量太大但人行總處不給人。
事情又不能不做,只能用業務費招標勞務採購。
Edwina avatarEdwina2015-02-04
你可以跟派遣公司要求繼續工作獲資遣費,但勞動部絕對不
是你的對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