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給水?! - 消防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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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原po學長

不是針對你才這樣說的 只是最近工作上的小小心得而已











成為公務員的大家 其實有些事情還是依法行政對自己才是有保障

到底要依什麼法?如何行政?

這絕對不是學校的科目 特考科目有包含進去的

如果仔細看看自己一天在工作的所有作為

妳會發現

我們做的很多事情所依據的法源

學校沒教 特考沒考 學長沒說

但是 出了事情 絕對沒有那種不知者無罪的鬼說法

何況還是一個經國家考試合格的公務員口中說出



依據自來水法第67條內容

//自來水事業對消防用水,不得收取水費。對其他有關市政之公共用水

//,應予以優待;其優待辦法由所在地主管機關訂定之。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第10條內容

// 本法第六十七條所稱消防用水,指下列用水:

//一、火警時消防用水。

//二、消防機關之消防蓄水池用水。

//三、消防機關列管檢查之直轄市、縣 (市) 政府籌建或整修之消防蓄

// 水池用水。

//四、平時消防演習、試車及檢查救火栓用水。

所以消防栓內的用水是無限暢飲且是free的



但 依據自來水法第98條內容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為竊水,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

//罰金:

//一、未經自來水事業許可,在自來水事業供水管線上取水者。

//二、繞越所裝量水器私接水管。

//三、毀損或改變量水器之構造,或用其他方法致量水器失效或不準確
// 者。

//四、未經自來水事業許可,擅自開啟消火栓取用自來水者。但因消防
// 需要而開啟不在此限。








按照原po文章內容所表示

那是台(鄉 or 鎮 or 市)公所的施工車輛,其需要的水不會是因為消防需要,

所以取用消防栓內用水就違反了自來水法第98條。



原po詢問上級機關大隊部人員

他並沒有給予明確的指示給水或者不給水

假設 很不幸的發生民眾拍照 投水果

照這樣的流程看 原po會有些小麻煩










瞭解法律的授權及自己行為背後的法律基礎

個人認為 這樣才能利用國家的權力來保障自己

但 執行 或 表現出的態度 不可自恃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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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09-05-20
已收錄z-10-13
Joseph avatarJoseph2009-05-22
專業文~~推一個~~~
Jacob avatarJacob2009-05-24
嗯.sq大所言甚是.加完之後總覺得心裡毛毛的.以後在工作上會
Hedda avatarHedda2009-05-26
特別注意的~也感謝各位學長給的寶貴意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9-05-28
感謝sq大的整理
Hedda avatarHedda2009-05-30
有用心的回文...這是一定要推的!!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06-01
推用心~ 公所的人不管是正職、短期就業、臨時工或約
聘人員,他們也是糊口飯吃也怕丟飯碗,建議可以拿民眾
Damian avatarDamian2009-06-03
會投訴來拒絕XDDDD 是我的話,我會怕XD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06-04
已經有分隊被投訴竊水了 還附照片咧
Andrew avatarAndrew2009-06-06
消防栓用水~自來水事業不是跟鄉鎮公所要嗎?
Yedda avatarYedda2009-06-08
還是法規寫錯了??疑問
Jacob avatarJacob2009-06-10
推專業好文~^^
Annie avatarAnnie2009-06-12
推一下 專業好文
Olga avatarOlga2009-06-14
鄉公所:自來水關我屁事喔!
Zanna avatarZanna2009-06-16
佛心來的,好專業呀!
George avatarGeorge2009-06-18
誤解~~是設置的費用啦
Selena avatarSelena2009-06-20
用力推~~謝謝專業的知識
Kumar avatarKumar2009-06-22
用心給推,不過菊本部都會先打小孩給人看,管你正當性XD
Donna avatarDonna2009-06-24
推樓上~先砍先贏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