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人數再增 摜破2000人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ppledavid (蘋果大衛)》之銘言:
: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 去之前都不知道這些公司的信譽嗎?
: 政府本來就是廢物
: 你只能自救
: 敢進去就有被無薪價的覺悟
: 小弟選公司會注意
: 1. 有沒有用22K佔員工便宜的公司
: 2. 有沒有惡性裁員的前科
: 3. 有沒有喜歡放無薪價的公司
: 如果其中有一件符合 我會把我的期望待遇提高(高於其他面試公司)
: 要錄取不錄取隨他 反正我也不在乎 :p

看到這邊我都同意

之前找工作也都會查有沒有放過無薪價

但...看完這邊我想到的是

假如我或各位鄉民上班的公司開始放無薪假(之前沒有紀錄 或是更高明的手段??)

我到底該如何處理???

1.自願離職

2.一邊充實自己一邊等公司通知我上班

3.... 既然不違法 會有第三條路嗎?


--
_ _
| | | |
| |__ _ _ _ __ | |_ ___ _ _
| '_ \| | | | '_ \| __/ _ \ '_|
| | | | |_| | | | | || __/ |
|_| |_|\__,_|_| |_|\__\___|_| ﹒﹒﹒

--

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2-10-19
快快樂樂的放假去
Elma avatarElma2012-10-21
可以用勞基法第14條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
Yuri avatarYuri2012-10-23
向地區勞工局檢舉後便可以第十七條要求資遣費
現在人連法律都不去了解,傻傻放棄自己的權力
Carol avatarCarol2012-10-24
默認跟著放無薪假或自願離職都是在慣壞老闆罷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0-26
重點還是要成立工會,一起向老闆依法解約並拿資遣費走人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2-10-30
不了解不自救,誰來救你?政府依法執政,勞工也可依法討薪
網路上一堆人指會嘲笑政府依法執政,卻沒想到自己也可以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1-02
依法討回自己受法律保障的部分
Belly avatarBelly2012-11-04
很多人以為違法是有犯罪就自然會受到法律治裁,這是錯的
實際上你不檢舉就跟闖紅燈警察沒開單一樣的道理
你有檢舉但沒有依法審理那才是勞委會勞工局失職
George avatarGeorge2012-11-06
勞工最好要作功課,熟讀跟自己有關的法條才知道保障在那
Linda avatarLinda2012-11-06
受用無窮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11-09
選擇資遣
Necoo avatarNecoo2012-11-09
公司不資遣你,那就照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