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回到行政學所謂的分贓制度嗎?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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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大家所見現在的情況
引敘版友的話最為貼切

三級機關首長改成政務官
連直轄市、市區長也要改由機要人員任命
難怪新聞報有五萬人加入Dpp
原來是要綁樁,結果ㄧ堆樁腳在公所上班
改天科長也改由機要人員任命也不意外

讓我想起以前讀行政學有教到的
分贓制度,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說真的太符合我們現在的情況
讓我們的文官體制被破壞了
唉,我們只能默默做好本分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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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6-12-22
期待4年法通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12-26
先改三級,再改二級,最後一級也改一改好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2-28
再來連總統都用任命的好了,一直任命自己,完美結案
Zanna avatarZanna2016-12-31
2018變民進黨大敗就好玩了,再這樣亂搞下去不要說不可
能發生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1-01
每4年總統大選1次,公務員需於4年後自動辭職(退休)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1-02
好讓下任總統可以自由任命公務員
Gary avatarGary2017-01-04
公務員都在扯政府後腿,當然要剷除,以利政務推行 XD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1-08
乾脆取消國考,基層公務員都用機要任命
Irma avatarIrma2017-01-11
不然機要的長官亂搞,都是基層要上法院或吃牢飯
Jake avatarJake2017-01-14
區長已經是很重要的職務了,那些樁腳懂個屁!?吃相夠難看!
Eden avatarEden2017-01-19
三級機關就25人 算啥分贓?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1-21
25人就不算分贓哦~~= =
Doris avatarDoris2017-01-24
認命的做事,不反抗?政客就是吃定公務人員普遍軟弱這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1-27
神邏輯,1個人2個人不算分贓,那全國幾萬個位置才能算分
贓嘍?!同理,一萬兩萬不是貪污,100萬才算喔,啾咪~
這種邏輯都不覺得丟臉啊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1-31
政客開先例,日後一定吃相更難看,25人算什麼,以後可能會
搞更多啊
Jacob avatarJacob2017-02-01
選我就是應該 沒選我就是分贓!!民進洞下臺!!\叭叭/
Kyle avatarKyle2017-02-06
不要臉的政黨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2-09
去看看這些三級機關所轄範圍跟預算規模再來跟我講這不是
分贓吧 呵呵呵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2-10
奇妙的是這種作為還會有人幫忙護航
Ethan avatarEthan2017-02-13
控制25個機關的頭頭被護航成只有25人,講得到像很不重要
一樣
Jacob avatarJacob2017-02-16
改天總統可以任名縣市長,應該也有一些人會說只是區區2x
Poppy avatarPoppy2017-02-17
以前買官是把錢交給[個人],現在買官是把錢交給[政黨]
Enid avatarEnid2017-02-22
沒差啊 都是買官 哈哈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2-25
三級機關首長25人,管多少人跟預算知道嗎?某樓傻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2-27
三級機關的錢可是狂電二級的啊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3-03
自己選的
Zora avatarZora2017-03-03
如 果 通 過 , 以 後 想 升 遷 只 能 抱 大 腿 了
Jack avatarJack2017-03-06
真 是 悲 哀 ,小英不要放任他們胡搞瞎搞 亂搞 黑白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