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二續請育嬰留職停薪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手機排版請見諒)

上網查過法規之後覺得還是不確定
希望可以問問有經驗的前輩

背景說明:
老大103/3出生
請育嬰留職停薪2年至105/5
老二預計104/6出生

問題1
想要續請就是等到105/5老大的留職停薪期滿
再以老二的名義申請延長
最長可以請到107/5
這樣對嗎?

問題2
老二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該何時領?
是他一出生就可以申請
或是等到105/5後再申請呢?

不好意思因為怕自己沒注意到哪項規定
所以上來詢問
希望有連續請過的人可以幫忙解答
感謝!

--

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5-06-02
問題一,只能續請至老二滿2足歲前一日,也就是106年
Noah avatarNoah2015-06-05
問題二,都可以,以妳向勞保局或投保單位提出後為準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6-10
附帶一提,留停津貼請求權為事實發生後五年內有效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6-11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八條第2項第3款 養育三足歲以下
子女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Yuri avatarYuri2015-06-11
生老二..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6-13
生老二是不夠屌嗎? 哈哈!
Lydia avatarLydia2015-06-18
抱歉以為走到媽寶板...我只知道勞保的規則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6-19
應該給原po鼓勵吧!台灣生育率已經很低了
Freda avatarFreda2015-06-23
問題一:對。問題二:105/5再請。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6-24
想說不是媽寶板用「二寶」不太好意思@@ 也還有人說
老大老二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