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停特休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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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有特休問題,不知善心人士是否可幫忙解惑


留停後特休計算~
100/1/1到職,104/7/1~104/12/31留停(104年當年度10天特休都沒有休)105/1
/1開始上班,那105年的特休是否應為104年的10天加上105年的14天,共有24天的特休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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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17-06-07
如果沒意外,104的特休應該歸零了
Lily avatarLily2017-06-08
如果特休是可以延期的,那104的10天是沒問題的。但是因
為104的工作天數只有半年,1050101復職之後可以休的天
數應該是要折半的哦。或是待1050701就可以休14天。拙見
,參考看看
Olga avatarOlga2017-06-09
依法規是105/1/1~6/30十天 105/7/1~106/6/30十四天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6-11
104年度是休103的特休 應在104.1.1-105.12.31 休完或折
算成薪資發給 看公司能否讓你延休累積或是年年結清
因各公司規定不同應祥問人資單位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6-13
更正:104.1.1-10 4 .12.31 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