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師停業未申請備查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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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工師法規定

『社會工作師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行政區域時,應自事實發
生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

逾期將處以3000至15000之行政罰鍰


小妹我不才,離職一年多以後才發現有這樣的規定 :'(((
問了身邊的同事同學大家也都不知道這件事
不知道板上是否有社工夥伴有相關經驗或是被罰緩過的呢?

如果一直沒有去原發照單位報請備查
下一份工作在其他縣市,重新申請執照是否會被抓包呢??



ps.徵求桃園縣市一起拼今年公職的夥伴: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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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4-22
我有同事復業沒申請備查被罰錢過
Susan avatarSusan2014-04-23
有喔 我同學新北市登記 半年後離職去台北市上班忘更改
Belly avatarBelly2014-04-27
好笑的是這樣 他自己想起來 打去問說他忘記更改
結果也是一樣罰三千 ! XDD 誰說自首無罪
Freda avatarFreda2014-04-29
公會功能薄弱,好康沒有,歹康一堆(2000年費),關注相關訊
息的自然少。
Harry avatarHarry2014-05-01
不過無奈的是:法律就訂在那,不懂法是個人問題,法律是保
護懂法的人。
Mary avatarMary2014-05-04
妳打去縣府問承辦人 搞不好他還不知道怎麼備查咧
Dora avatarDora2014-05-05
一年繳2000給公會,這種事情公會應該也可以有功能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5-08
這個法實在是很莫名其妙 如果執登是採全國登記
Mary avatarMary2014-05-13
不就沒問題了嗎 現在各縣市主管機關對執登有稽查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05-14
照這麼說 連失業都要打電話去備查嗎 @@ 好冏
Susan avatarSusan2014-05-15
打給承辦人,對於怎麼罰鍰不清楚XD我也怕這樣自首,罰單就來了
Hazel avatarHazel2014-05-18
2F的同學該不會是我同事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