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教關於考績甲等比例計算
甲等比例上限為75%
假設A處室編制有3個人
所以有兩個人可以拿甲
如果A處室裡有兩個人調動
兩個職缺暫時未補到人
由剩下的一人統整A處室所有業務
到了年底,A處室仍然只有一個人
應該如何計算甲等人數?
情況1:75%*1人=0.75 未達1人
情況2:75%*3人=2.25
如果是情況1,不就代表1人扛3人份
沒有獎賞,考績還要拿乙…
或是應該用情況2計算?
搜尋了一下法規或是函示
沒有找到確切的答案
煩請了解人事法令的板友幫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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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求佛,是人失佛;若人求道,是人失道。
不取你精通經論,不取你王侯將相,
不取你辯若懸河,不取你聰明智慧,唯要你真正本如
要眠則眠,要坐即坐;熱即取涼,寒即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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