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代離職的時間點?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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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大晚安

幫表妹請教一些問題,因為她宿舍很克難無法上網由我代PO

她目前是約聘雇監所管理員(職代),約期到12月31日
因家裡出了點狀況,家中有長輩在醫院

在11月初已向人事室口頭告知期約滿了確定不會再續約,要離職

(因為約滿了會再招考,表妹自己說不會再參加考試)

人事室則說她也要告知一下她們的主任(或科長)

想請教的問題是:

1.表妹最後一天的班是12/30
是當天退班後就馬上去辦離職手續嗎?

2.如果人力不足是否會被強留?

人事室給的方向很含糊,所以表妹也不知道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12/30的班退班後辦離職
那她就必須先把私人物品整理回家,印章、制服繳回
那就要分幾天處理了

原本表妹是打算做到約滿不考試就直接走人
但我覺得這樣不是個妥當的做法

所以來詢問一下

謝謝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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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14-11-13
可以參考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間: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
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
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
日前預告之。」
Elvira avatarElvira2014-11-13
通常離職手續辦妥當天前,就要收拾好私人物品,避免日後在
進機關時產生紛爭。(因為已不具該機關人員的身份)
Susan avatarSusan2014-11-18
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