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reking123 (未來掌握在自己手裡)》之銘言:
: 請問各位前輩,敝人育嬰假請到103年2月,但是現在發現懷了第二胎,
: 預產期為明年農曆年過後,想繼續請第二胎的育嬰假,那該怎樣處理比較好呢?
: 是今年要先復職再重新跑一次流程嗎?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謝謝大家。
要不要直接問你們單位人事呢?
復職的話,會有產假的問題,如果想要請產假的話先復職再繼續請留停也是可以的。
你第一胎的育嬰假一共可以請到兩年,只要小孩未滿三歲,要請育嬰留停就可以請。
所以也可以斟酌是要繼續請第一胎的,還是要直接請第二胎的。
以上是我個人經驗,如果有錯誤的話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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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各位前輩,敝人育嬰假請到103年2月,但是現在發現懷了第二胎,
: 預產期為明年農曆年過後,想繼續請第二胎的育嬰假,那該怎樣處理比較好呢?
: 是今年要先復職再重新跑一次流程嗎?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謝謝大家。
要不要直接問你們單位人事呢?
復職的話,會有產假的問題,如果想要請產假的話先復職再繼續請留停也是可以的。
你第一胎的育嬰假一共可以請到兩年,只要小孩未滿三歲,要請育嬰留停就可以請。
所以也可以斟酌是要繼續請第一胎的,還是要直接請第二胎的。
以上是我個人經驗,如果有錯誤的話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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