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期間繳付退撫基金?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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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到板上請教各位先進:

我太太29歲(102年1月)任公職,今年9月起請育嬰留停1年,

人事室有提供一份資料讓她選擇是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

且須立即決定,決定後不得變更,日後亦不得補繳。

我們在想到底划不划算?

因為這個費用須全額自繳,

依她的俸點每月要繳近5千…

依現行年改規定,一律65歲退休,

且屆時她幾乎繳了35年,

多繳這一年、且全額,實益性似沒那麼顯著…?

而多繳這一年,影響的替代率有這麼大嗎?

不知大家看法如何?

(手機排板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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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8-24
簡單講....你.....根本沒爬過文,對吧....
Mary avatarMary2017-08-29
呃…抱歉,我用關鍵字搜尋,但只看近期的幾篇…我再往
前看看…
Oscar avatarOscar2017-09-02
麻煩標題要分類 感謝配合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9-07
我人事今天也問我要不是自付 月繳7303 太扯拉 我不繳...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9-09
我也是7303......可人事告訴我不繳不算年資,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