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問題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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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在某x麥食品公廠面試

應徵作業員(短期春節)工讀

他跟我說明薪資是照正職來算

算日薪,星期日休息也是算薪水

工作時間是一~六(8~17)晚上偶爾加班

所以算起來日薪約640(19723/30)

時薪的話...

但如果說把星期日(無上班日)的薪

資平分到有上班日

一天約750

因為工讀當然沒有正職的福利(全勤 獎金 餐費補助 交通費等等)

這有合規訂?

心中有疑慮上來問版友

因為做短期不到一個月,所以以日薪計算

薪資算下來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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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15-01-16
每天都有上班嗎? 還是是排班,不見得一-六都有上班?
Necoo avatarNecoo2015-01-18
固定1到6(8~17)上班
Emma avatarEmma2015-01-18
薪資應該是19273/30才對,打錯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1-18
基本上你這感覺是月薪的概念,只是沒有做足月,所以扣掉沒
Liam avatarLiam2015-01-20
有上班的天數,計薪給你,所以19273的月薪,有符合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