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任相關問題 - 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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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除了認定我不符合調任辦法有點讓我難以理解外
還有一事要來請教M兄

就當我跟這位人事股長講了很久後
她還是很堅持,她說她沒辦過這樣的業務,一定要我檢附銓敘部認可資料
於是我只好繼續問:[那請問我現在可以用什麼方法補正嗎?]
她:[很抱歉喔,不合格就是不合格,無法補正喔]
我:[蛤?連補正的機會都沒有嗎?我現在去跟銓敘部要認可不行嗎?]
她:[不行喔,這沒辦法補正]

至此我已了解她打這通電話只是要跟我說我不合格
其他的事情她都不想再處理,無論是我的申訴或要求補正
我只好跟她說:[如果貴單位這樣認定我也沒辦法,不合格就算了]
她不爽又很高興的掛了我電話

我想難怪我們某些公務員給民眾觀感不好
今天對於自己同屬公務員的同事都是這種處理事情的態度
對於一個沒辦過的業務,不想要去問同事,不想問上級
只想用最簡單的方式駁回我的申請
如果是一般民眾豈不更生氣

甚至連補正的機會都沒有
我不知道原來人事作業這麼嚴謹
訴願、行政訴訟都可以補正,人事作業竟然不行
而這位股長也沒跟我說依據那個法條不准我補正
只說我要去應徵她們的職缺就要遵守她們的規定
我能說啥,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或許這件事情給我的最大啟示就是
以後處理業務時要多點同理心
畢竟我也曾是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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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8-18
其實很多的商調或調任都是在事球人註明”不合者不另通知”
Sarah avatarSarah2011-08-22
買個保險寫個mail給銓敘部吧,說明你的情形,避免再遇到同問題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8-23
如果妳之後還是想調法制職系的話 建議你乾脆附資料直接
John avatarJohn2011-08-24
去跟銓敘部申請職系認證 這樣以後遞件就附那張即可證明
但這不代表那個人事的作法是對的 嚴格講起來是大大的錯
誤 對遞件人員資格有疑義 應該是由審核資格人員(人事)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8-28
去問銓敘部是否符合資格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8-30
他內簽直接打你未附銓審函所以不及格,你就不會上來發這篇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9-03
還多點同理心勒 ...... 其實是你不懂人事只認銓審函的事實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9-08
我看他只是要一樣 給他銓審函 你就是沒有 講那麼多?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9-11
你就生給他阿 生出來以後就可以來投法制了
Eden avatarEden2011-09-14
其實我還蠻懷疑你拿得到銓審函?我依稀記得這條路被關掉
Ina avatarIna2011-09-18
不然我一堆政風的同學想要轉法制都被打槍 結果是......
在法務單位占政風缺 做法制的工作 領政風的薪水
Sarah avatarSarah2011-09-18
大概就是法制加給比較多的關係 法制缺都直接打非法制打槍
Iris avatarIris2011-09-23
同意樓上 無論法規怎麼寫 如何能救濟 如果有被詮敘部
審定不過的風險(而且當時調任已離現職)那該如何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9-25
如果到時這樣 跑這些程序的也是原PO而不是版上其他人
當然有人會給你最「合法的解釋」 但卻沒有考量實際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9-29
要冒的風險 小心起見就先去審定嘛 而且原PO也有信心
不是嗎
Lucy avatarLucy2011-10-02
相信銓敘部就對了 我記得銓敘部老手幾乎都是博士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10-03
弄人事銓審法規的人也都是國內公立大學前段班法學博士
Faithe avatarFaithe2011-10-03
寫這些答辯書他們熟得很勒......
Iris avatarIris2011-10-04
因為法制加給比較多所以轉任法制會打槍?這不擺明是增
Emily avatarEmily2011-10-08
加法律所無之限制嗎?何況轉任辦法有區分機關內轉任與
Olga avatarOlga2011-10-12
機關間指名商調轉任有不同的嗎?同樣條件下有的可以有
Liam avatarLiam2011-10-15
的不行,這不也是違反平等原則?法規要遵守明確性原則,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10-17
縱使銓敘部釋有權解釋機關,但也不能夠胡亂解釋,尤其
Zanna avatarZanna2011-10-20
職系與科系是否相近,這本身就是不確定法律概念,是要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10-21
接受司法機關審查的,不完全是行政機關說的算.
Selena avatarSelena2011-10-23
更何況法制加給要給多少,職缺就編在那邊了,是不是原
Carol avatarCarol2011-10-27
法制職系擔任還是其他職系轉任有差嗎?所謂佔政風缺擔
任法制工作,那也是職務歸系的問題跟轉任有什麼關係?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10-31
更要說的是,如果每個應徵要轉任他職系的都要請銓敘部
Yedda avatarYedda2011-11-05
發文確認,那銓敘部的承辦不就業務大到爆炸?如果銓敘部
Mia avatarMia2011-11-08
真的這樣要求,那我看什麼提升政府效率簡政便民還真是
大笑話.內部顧客都這樣惡整,能期待怎麼善待外部顧客?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11-11
訂定個通長的對照表或是認定基準會有這麼困難嗎?難道
Quanna avatarQuanna2011-11-15
要一天到晚接各機關各公務員發函請示問相同的問題不會
Robert avatarRobert2011-11-17
很煩嗎?還是說不讓你知道銓審會不會過保持神秘感權威
Isla avatarIsla2011-11-20
很爽快?政府機關行政要透明法規要明確是喊講的唷?
David avatarDavid2011-11-24
有的人事真的亂搞,我曾有休假保留被亂搞(人事少算天數
導致休假損失),然後我找了相關函釋,居然還嗆我"誰知那些
函釋是不是騙人的或過期的,最後叫我上簽(科科,還不知道
Kama avatarKama2011-11-27
上簽是誰丟臉呢~),簽上了沒多久,另一個人事小姐打來拜託
我別上簽,然後幫我把損失的假辦理保留了
Yedda avatarYedda2011-11-29
那人事真的很~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