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LiFang (寂寞梧桐)》之銘言:
: 好像聽說勞基法規定可以請安胎假
: 我想請問那現在公務員如果懷孕
: 可以請安胎假了嗎?
: 有什麼條件呢?
: 謝謝
安胎假主要規定於勞工請假規則中0.0~
下面有一篇新聞可以參看~
希望對原po有幫助摟@@
至於勞基法內有類似流產規定...不過感覺好像是真的流產後請假養身的那種qq
所以應該不是摟>''<
http://pro.udnjob.com/mag2/hr/storypage.jsp?f_ART_ID=56322
安胎假上路 最多休一年 聯合新聞網 2010/05/08
行政院勞動委員會主委王如玄7日宣布,安胎假即日起上路,懷孕勞工若有安胎休養需求
,兩年內最長可請假一年,雇主無須額外給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去年5月開辦至今一
年,核付金額共計26.6億元,申請人數達3.7萬人,九成申請者都順利回到職場。
勞委會選在母親節前夕召開記者會,王如玄送出賀禮,宣布「安胎休養請假」上路。
王如玄表示,勞委會已完成「勞工請假規則」修正,新增訂第4條第2項規定,只要經醫師
診斷,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兩年內最長可
請一年。
依原「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未住院的普通傷病假,一年內可請30日,修正後將安胎休養
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住院傷病假最長可請一年,王如玄強調,並非每位懷孕婦女勞
工都會請一年的安胎假,只有需要安胎休養者才會請假,因為視同病假,雇主也不用擔心
要額外給薪。
方便懷孕勞工請安胎假,勞委會指出,不限制區域等級醫院及診所才能開立安胎假證明,
也不限科別醫師,主要是考量醫療資源分布及配合懷孕勞工產檢需要,不宜限制開立診斷
證明的醫院層級。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20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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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聽說勞基法規定可以請安胎假
: 我想請問那現在公務員如果懷孕
: 可以請安胎假了嗎?
: 有什麼條件呢?
: 謝謝
安胎假主要規定於勞工請假規則中0.0~
下面有一篇新聞可以參看~
希望對原po有幫助摟@@
至於勞基法內有類似流產規定...不過感覺好像是真的流產後請假養身的那種qq
所以應該不是摟>''<
http://pro.udnjob.com/mag2/hr/storypage.jsp?f_ART_ID=56322
安胎假上路 最多休一年 聯合新聞網 2010/05/08
行政院勞動委員會主委王如玄7日宣布,安胎假即日起上路,懷孕勞工若有安胎休養需求
,兩年內最長可請假一年,雇主無須額外給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去年5月開辦至今一
年,核付金額共計26.6億元,申請人數達3.7萬人,九成申請者都順利回到職場。
勞委會選在母親節前夕召開記者會,王如玄送出賀禮,宣布「安胎休養請假」上路。
王如玄表示,勞委會已完成「勞工請假規則」修正,新增訂第4條第2項規定,只要經醫師
診斷,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兩年內最長可
請一年。
依原「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未住院的普通傷病假,一年內可請30日,修正後將安胎休養
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住院傷病假最長可請一年,王如玄強調,並非每位懷孕婦女勞
工都會請一年的安胎假,只有需要安胎休養者才會請假,因為視同病假,雇主也不用擔心
要額外給薪。
方便懷孕勞工請安胎假,勞委會指出,不限制區域等級醫院及診所才能開立安胎假證明,
也不限科別醫師,主要是考量醫療資源分布及配合懷孕勞工產檢需要,不宜限制開立診斷
證明的醫院層級。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20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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