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以 H1b 入境, 2013 年底為止, 未達 SPT 標準
單身且收入狀況算簡單, 原本打算 turboxtax 解決就好
但目前有一些狀況, 想請教版友:
(主要是 R/NR 的差別, 明年度就真的很單純了)
來美國之前, 本來就有美股的 RSU 以及 OPTIONS
但是再入境後才 excercise + sale (2013/10 ~ 2013/12)
這部份收入, 在券商(e*trade) 就直接被報成 W2 了
如果以 resident 來報稅, 這個是的確是當年度的收入
Q1: 但果以 non-resident 來報稅的話, 這應該是既有資產的處分
和我自己從台灣匯款交易美股所得, 這兩部份山姆也可以扣稅嗎?
Q2: 假設 ESPP 2013/09 - 2014/02, 要處分最快也是 2014/02
這整個必須當成 2014 收入, 還是部份也能用 2013 的 NR 來免除?
Q2: 另外 R 報成 NR, 或是 NR 報成 R 兩者都是嚴重的錯誤嗎?
還是其中那一種是比較安全作法?
Q3: 這幾天試用 turboxtax 的理解(有錯麻煩版友更正)
似乎只有在州稅處理 R/NR, 聯邦稅不處理 NR
還有其他比較推荐的報稅軟體,網站, 會計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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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ea_Job 海外工作版匿名ID: OverseaJob 禁止轉錄本帳號所發表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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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且收入狀況算簡單, 原本打算 turboxtax 解決就好
但目前有一些狀況, 想請教版友:
(主要是 R/NR 的差別, 明年度就真的很單純了)
來美國之前, 本來就有美股的 RSU 以及 OPTIONS
但是再入境後才 excercise + sale (2013/10 ~ 2013/12)
這部份收入, 在券商(e*trade) 就直接被報成 W2 了
如果以 resident 來報稅, 這個是的確是當年度的收入
Q1: 但果以 non-resident 來報稅的話, 這應該是既有資產的處分
和我自己從台灣匯款交易美股所得, 這兩部份山姆也可以扣稅嗎?
Q2: 假設 ESPP 2013/09 - 2014/02, 要處分最快也是 2014/02
這整個必須當成 2014 收入, 還是部份也能用 2013 的 NR 來免除?
Q2: 另外 R 報成 NR, 或是 NR 報成 R 兩者都是嚴重的錯誤嗎?
還是其中那一種是比較安全作法?
Q3: 這幾天試用 turboxtax 的理解(有錯麻煩版友更正)
似乎只有在州稅處理 R/NR, 聯邦稅不處理 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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