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臨時人員退休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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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好意思請教各位前輩

我在直轄市區公所上班,最近剛新接臨時人員管理的業務。
正逢有一位臨時人員滿65歲退休,
不知道要為他辦理哪些事項?
例如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跟勞工退休金之類的

抑或我們只要發布書面通知給該位員工,然後做完交接作業,
以及網路申退勞保健保,其餘的就請他自己去跟勞工保險局處理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

相關的作業流程跟該盡告知義務的事項,還有待了解學習。

這位員工自95年開始在本公所工作
而公部門臨時人員自民國97年開始適用勞動基準法
本公所也是從97年開始每月提撥6%退休金
這樣算是新制的退休金嗎??

又說退休的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退休後(不再工作),
不用急著領出來(生利息?),這是什麼意思?

有遺漏的資訊或問題還請多多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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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avatarMary2012-12-20
區公所沒有前手能教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