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不准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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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9月1日口頭提出辭職,和主管溝通一星期後,仍無法得到共識,長官希望我可以做到明

年二月底。但已有個人考量,必須於10月1日前辭職。長官直到現在仍堅持辭職只能在明

年二月底。

已提出報告並清楚表達,而長官卻也在報告上,繼續堅持辭職只能在明年二月底,

人事室也因離職時間不一致,將我的報告退回。


搜尋過、也嘗試過各種方法,但目前為止,快要只剩曠職這條路。

因為是普考,所以想提離職,私人企業上班報到日是10月1日,如果要拿到證明,是不是

現在就該開始請事假、曠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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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4-09-21
有在離職前30日書面告知就立於不敗之地了 做好業務交
Edith avatarEdith2014-09-23
你長官也太喜歡你了吧 ⊙_⊙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9-28
接 10.1就閃人 不然找立委蘋果 不信老闆不簽ㄓㄨㄣ
Robert avatarRobert2014-10-02
辭職最大,交待條例看一下就好,其他就是你最大
Freda avatarFreda2014-10-03
你不來上班,「長官」拿把你怎樣?曠職...有什麼好怕
Megan avatarMegan2014-10-07
10/1,長官都不長官了,他白目就別當他是官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10-07
有點扯欸 都要辭職了 還這樣 根本是故意的
Harry avatarHarry2014-10-10
最快就是找議員了 呵呵
Hazel avatarHazel2014-10-13
公務員辭職依法不得拒絕,不用功!
Mia avatarMia2014-10-15
樓上正解
Yuri avatarYuri2014-10-19
簽到長官的長官阿...或是敲門進去聊聊
不然投書市長信箱...至少也是個小地震
Lily avatarLily2014-10-21
還可以寫說長官不讓你開始辦理交接...就好玩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4-10-22
曠職根本不痛不癢 沒啥好擔憂的
Mary avatarMary2014-10-24
如果哪天你又考上 這個曠職紀錄也無法阻止你回來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