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違不違法? - 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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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剛考上三等分發到學校,職缺是幹事兼主計
碰巧遇到新校長上任,新校長積極努力的寫各種計畫想要與縣府要些經費
但他卻告訴我計畫上的有些經費項目可能會與實際上的東西會不一樣
意思是說計畫上也許是說要買教學用品,實際上是買了咖啡機之類的東西
老實說,我知道這樣算是不合法的事,但他卻告訴我他以前在市區學校都是如此的作法
我不知道學校是不是都是如此得作法?
因為我又是兼任主計,所以面臨到核銷的問題?
並且學校不是都有列財產清冊嗎?
因為是第一次兼主計,只知道主計的責任很重大
所以煩請各位前輩可以教導一下,我該如何做?以及如何避免不違法?
謝謝~~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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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10-26
一般學校是人是兼政風 去跟人事主任談談
說明你的立場 反正 你的薪水也不是校長給
Mia avatarMia2009-10-27
哪天他退休 屁股拍拍 你被抓包就丟公職了
Belly avatarBelly2009-10-27
主計有主祭的權責 做好自己 憑證合理
其他不要管太多
但不能指導承辦人員
Carol avatarCarol2009-10-29
小東西 承辦人員有自行驗收的責任
抓好原則 到時候出事情 責任不會扯到你的
Emily avatarEmily2009-10-31
你發個函去問教育部阿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11-02
如果是買消耗品還好,列入物品財產小心
Olga avatarOlga2009-11-03
有此問題+1 請樓上給有建設性的作法好嗎
抱歉 我是說樓樓上
Ina avatarIna2009-11-07
咖啡機也可以是教學用品啊 譬如家政課
教學生如何煮咖啡 反正名目合理即可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9-11-09
入物品或財產帳時 放置地點記得寫
烹飪教室 反正大家心知肚明 幾年後
過了耐用期間就可報廢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11-10
不過如果是我不會降子做啦 只是幫你
想個解套的說法而已 僅供參考
Isla avatarIsla2009-11-14
建議還是多跟其他學校交流!!
Freda avatarFreda2009-11-18
違法邊緣,但很常見,我也待過學校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9-11-22
所有買東西在補助款只能用雜支的部份,也就
Kama avatarKama2009-11-22
若真的要買與計劃無關的就最多最多就只有那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11-23
如果很超過就簽註意見吧,簽了比較有保障
Oliver avatarOliver2009-11-25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