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板上高手雲集 前輩眾多
剛好可解小弟的休假年資疑問(已爬文)
1.小弟在97年7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 任職約僱書記官(職代)
前文有前輩提到可算入年資
請問 我99年1/1號到某法院報到 99年度 是否有假? 幾天? 何時可放
(如加入計算 我99年的7/1 應該就算滿一年 所以99年的7/1起有7天假?)
2. 100年時 我工作滿一年 職代半年 替代役的一年六個月也算入 剛好滿三年
所以我100年一月開始 就有14天假?
是這樣嗎? 請各位前輩解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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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有問題要解決 沒有問題製造問題也要解決]
律師=[有困難要幫 沒有困難製造困難也要幫]
警察=[有歹徒要抓 沒有歹徒製造歹徒也要抓]
檢察官=[有證據要起訴 沒有證據製造證據也要起訴]
被告=[有理由要上訴 沒有理由製造理由也要上訴]
法官=[有理由駁回 沒有理由製造理由也要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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