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發問
朋友現在是公立學校教師月薪5萬多,對法律很有興趣
想轉考司法官
但不知道若僥倖考上司法官
去受訓時,是否可以原薪級來提敘
朋友查到法條如下
但是裡面只提到公務人員
不知道有沒有包括教師呢?
知道的人請為我朋友解答一下吧!
謝謝!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訓練規則
第 9 條 學員於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俸給標準發給津貼,
並支給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並得依規定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學員曾任公務人員,原經銓敘審定之級俸高於委任第五職等本俸
五級者,訓練期間仍准支原敘級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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