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約期間3年?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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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sumi (desumi)》之銘言:
: 感謝這位專業的先生(是先生嗎?)
: 不知道能不能讓我再問幾句>_<
: ※ 引述《IDIPICIQ (灰色軌跡)》之銘言:
: (恕刪)
: 我是被陸資公司僱用,所以應該是用大陸地區的勞基法。
: : 3、試用期解除合同也是有嚴格規定的,不是公司一句話,試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的
: : 試用期被証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要對不符合錄用條件負
: : 舉証責任,如果不能舉証,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補償金的二倍賠償
: 這個...聽起來公司方面很麻煩,
: 所以我很疑惑,為什麼要簽三年呢?
: 若是這三年內,若是認為我不適用怎麼辦呢?
: 請我自己辭職嗎?若是這樣的話,我應該算是違反合約?
: : 5、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是適用大陸的勞動合同法的話,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是3年了,因
: : 為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 ,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
: : 的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話,兩年之後就是無固定期限,有可能是這樣的考慮
: 那請問,這樣的狀況下,公司為什麼要簽三年呢?
: 因為我想要知道原因,才知道我該不該開口說,
: 希望能夠簽比較短的時間...3年好長啊...
: 非常感謝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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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 謝謝

你應該是不了解這邊的勞動方面的法律,,你看完我下面的回答,你應該

會比較放心了

首先,這邊的勞動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法律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

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後,只要員工同意或者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公司就必須與

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否則公司就要賠償勞動者,(詳細的賠償就不說了)

在這裡面,公司是沒有拒絕的權利的(除非員工有法律規定的可以不續訂的情形)

所以一般的公司,為了避免前面的勞動合同期限過短,過早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一般會訂的長一些,各個公司不同,很多公司都是三年一簽。

其次,這邊的勞動合同法,是非常的照顧勞動者的,合同期限的長短對勞動者影響不大

甚至是對勞動者有利的,因為不管合同多長,勞動者都有離職的自由,試用期內提前三

天,試用期限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公司,就可以離職,不需要經過公司的同意

也不用負什麼責任,

但是,對于公司來說,卻是相反,公司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工,除非員工有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而且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也是法定的,公司不能

和勞動者約定, 除了保護商業秘密競業禁止和公司提供培訓,並約定有服務年限外

不能和勞動者約定違約金,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代價 是很大的


所以你不必擔心合同長短,你想走的話,隨時可以離職,只要按規定的期限提前

通知公司即可,不需要它同意 。


希望可以幫到您,有什麼疑問 ,可以再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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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不論哪個姑娘的名字,後頭加 個“.rmvb”或者“.avi”,看上去頓時就有了
一種 別樣的曖昧與風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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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01-14
熱心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1-16
好文~總覺得熱心的男人都是帥哥~ >/////<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1-18
推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