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今年升大四,想請各位前輩就生涯規劃給一點建議>"<
我原本的主修是文學,大二雙主修法律一直到現在
大概再24學分就可以拿到雙學位了
我有當過老師的研究助理
也有申請上大專生的國科會計畫
拿過幾次書卷獎--只是這幾個學期功課退步了 嗚
感興趣的方向是刑法、基礎法學或智財法
但我的英文程度非常的普通...
現在有幾個對未來的規劃再考慮
1.今年申請法研所,同時取得雙學位,明年就可以念法研所
念完以後再出國念LLM或考律師
(這是我目前的計畫,但是我怕24學分只要衝堂就修不完了)
(或者是如果沒申請上,就哭哭>"<)
2.今年申請法科所/科法所/學士後法律,放棄法律雙學位
念完研究所以後再出國或考律師
3.今年延畢,把法律系學分修完,一邊準備律師還有國內研究所考試
4.今年延畢,把法律系學分修完,一邊念托福直接考國外研究所
不知道前輩們覺得這幾條路哪個比較可行,或比較有優勢呢?
雖然說將來還很遠
可是將來我希望能夠從事教職,做研究是我比較嚮往的
請各位指點迷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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