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台銀票據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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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甲為支付貨款,簽發好金額五萬元支票,尚未交付前,
發現金額不符,將其改寫為三萬元並於改寫處簽名後,
不料當晚家中遭小偷,該支票被乙所偷,
乙使用化學方法將金額銷去並改寫為三十萬元後,
持去購買高級音響一套,經店員丙要求,乙在支票上為背書
,嗣經丙提示請求付款遭到退款。有關丙是否得請求乙支付
票款,下列何者正確? (B) 乙應負被書人責任。

比較不懂得金額不是不能改寫嗎?
票據一開始就無效,後面就算是變造後簽名,
應該也是無效吧!
還是因為票據上也看不出改寫,丙是善意呢?!

有大大可以解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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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6-24
可能是 簽名於變造後,依變造文義負責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6-26
所以甲依變造前,票據無效,乙要依變造文義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