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書記官增額錄取志願選填事宜 - 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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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收到103年四等書記官增額錄取選填志願事宜,想詢問其中有一職缺
為台灣高等法院其實務訓練機關欄項目下寫:
(借調台灣士林第方法院辦事1年,期滿歸建台灣高等法院。)
(1.實務訓練期間在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實習,訓練期滿借調台灣士林第方法院
辦事。
2.借調期間為期1年含實務訓練期間,期滿歸建台灣高等法院。)

想請問諸位書記官前輩的是,該職缺期滿是否真的會歸建還是會就地補實?

因遍查publicservan版,並無查到相關資訊,僅有人詢問
台灣高等法院(借調士林地院辦事,士林地院出缺後補實)之文。

惟目前有查到某年亦為台灣高等法院借調士林地方法院之書記官前輩,
目前仍在士林地方法院任職,故目前產生此等疑問?

懇請諸位前輩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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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12-29
借調就是......一直借不會調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01-01
據所知實務上就是一直在借的單位 囧。
Hardy avatarHardy2015-01-04
考績有非常高的機率會一直吃乙
David avatarDavid2015-01-05
以上都是胡說八道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1-07
借調最多四年,期滿4年,會被強迫歸建,所以安心去吧!
滿一年就回高院了
Eden avatarEden2015-01-09
真的去了才知道啊,看要不要而已
Ida avatarIda2015-01-09
借調一年就報請長官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