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原特三等原住民族行政 志願選擇請益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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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前輩們大家好,
今年錄取原特三等原住民族行政。
想請教有關志願選擇的問題,
若有任何建議、提醒,請前輩們不吝指教。

我的理想住居地是中部(原本是希望能在台中定居),
但這次三等原行的缺較多在北部,即雙北、桃園,另二為屏東、台東。
我在臺北生活至今也十個年頭,其實也蠻習慣了,
因此目前是先考慮北部地區。

由於有朋友建議我盡量不要考慮新北和桃園,因此目前所想的志願如下,
除地點之外,工作內容也是我有興趣的,但不知道我會不會想得太美好,
麻煩大家給我意見。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1.創作保護及文化創意產業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

二、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教育文化組)

1.辦理原住民傳統音樂舞蹈創作之展演與研究推廣等。
2.臺北市原住民文化季之籌辦。
3.原住民歌舞藝術之人才培育。
4.輔導原住民社團之民俗活動及社會教育。
5.其他臨時交辦



其他觀望中: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1.辦理原住民族文化活動。
2.辦理原住民族音樂系列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辦理局綜合、區政、災防及原住民族相關業務。



另外想請問,
假使我希望未來能有機會到中部,
服務於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商調的機會會有影響嗎?

再者,同為地方政府,北部商調的機會會更高嗎?
舉例如臺北市政府相較桃園市政府的話。


有勞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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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5-11-29
"柯政"猛於虎 同屆考上的在裡面生不如死 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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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avatarKumar2015-11-30
新北同上,賺錢有數,性命要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