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106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 律師工作討論Frederica · 2018-04-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這是有在接法扶案的道長們今年報稅的福音嗎 一百零六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 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一百零六年度應依核定收入總額按下列標 準(金額以新臺幣為單位)計算其必要費用。但稽徵機關查得之實際所得 額較依下列標準計算減除必要費用後之所得額為高者,應依查得資料核計 之: 一、律師:百分之三十。但配合政府政策辦理法律扶助案件之收入為百分 之五十。 (下略) -- 律師All CommentsGeorge2018-04-30謝謝分享!Michael2018-05-01請問現在一件沒申報還是以40000計算,所以是課4000嗎?Noah2018-05-03直轄市用40,000,其他縣市用35,000。Lauren2018-05-04今天下載試算資料,費用率還是沒改啊......是要自己手動修正的意思?Mia2018-05-06也沒辦法手動修正阿George2018-05-07可以,修改選為9A-27法扶案件收入Joseph2018-05-09可以手動修正(再輸入一次法扶給付總額就會自己跳出正確的金額了)Hardy2018-05-10感謝樓上道長指導修正方式!!Connor2018-05-12不好意思 請問非訟案件要報多少呀?Skylar Davis2018-05-13感謝提供資訊Rachel2018-05-15請問各位,法院指定辯護有適用嗎?Related Posts徵求擅長民事律師(公司解散清算)員育法律事務所 張方俞律師 誠徵合署律師求推薦法官退下來的律師(台南高雄)求北部擅長刑事案件的律師律師能直接執行地政士業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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