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討論 - 消防
By David
at 2009-08-07T15:21
at 2009-08-07T15:21
Table of Contents
不好意思
太多情緒用詞,做了不好的示範
洨朋友不要學哦,葛葛有練過
============================================================
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消防會變成萬能
民眾遇到了問題,一定是打給"認知"上的權責機關
但民眾的認知不一定正確
就跟我誤認拆招牌的權責單位是清潔隊一樣
民眾都認為消防員是萬能
只要有遇有事故,不知道叫誰來處理,就打119就對了
這不怪民眾
問題就出在接報案件的人員
因為接報案件人員什麼都接什麼都派
導致民眾認為反正有事就打給119,誤認為消防員是萬能
只要一通電話過去,什麼都處理的好。
這就是不務正業的濫觴。
勤指不是應該過濾案件嗎?
過濾案件並不是說把事情推掉這種粗劣的手法
現在講求單一窗口
當遇有非本權責案件,先接起來再轉報給權責機關單位
不是該這樣子嗎?
怎麼會不管是不是權責,就接起來就對了
接起來,派就對了,反正出去的不是我,被罵的也不是我
責任也不是紅中扛......那A安內
就以早上的問題
清理路面,拆除招牌的權責機關單位在清潔隊與工務局
當勤指接到類似案件時,不是直接轉報至該機關單位就好嗎?
怎麼會又派遣到分隊,就叫分隊去看看,然後自己想辦法。
分隊同仁去到現場,不知如何處理,叫值班轉到市公所
市公所就說不是我們的;
轉回勤指,勤指說他們也不知道,自己想辦法;
跟民眾說,這沒辦法處理,還要被罵到臭頭。
那A西安內
勤指不是應該正確派遣人力,才對嗎?
怎麼會變成不管接到什麼案件派就對了
抓貓抓狗、抽水抽煙、拆招牌、清路面,連撿鑰匙都在派
要不要撿肥皂也派一個車組過去
不要說我們只會靠杯勤指
像之前分隊自行受理時
遇有非權責案件
值班人員就是先接下來,然後轉給該權責機關單位
不管有沒有機關單位受理,反正不是我們該做的,不危急人命的就不該出勤
接著就打回給報案人,跟他說明緣由
跟報案人說:你好,這裡是XX分隊,你所報來的案件,因為我們不是權責單位無法處理,
所以我已經幫你轉報給權責機關單位,以下是該機關單位的電話與負責人員姓名,
他們會以最快速度幫你處理。下次要是遇有類似案件,請麻煩與他們聯絡,
這樣效率會比較快哦,謝謝。
這樣不就好了
要是遇到很盧的,很機八的,被罵就算了,總比隨便亂派還好。
我不懂為什麼勤指什麼案件都接,什麼案件都派
過濾案件、正確派遣調度、掌控消防力
這不是他們該做的嗎?
不然每天吃飽飽,只是接個電話回個無線電就可以領薪水嗎?
他們不覺得丟臉嗎?
不知道權責機關單位就叫分隊去
X的,怪我囉?不知道是你家的,自己去搞清楚嘛
最最最最無恥的就是他們的心態
有案件就接,不管是不是該接該處理
反正不是我出勤,出了包也不是我扛,出事了一堆人陪我
有事就丟給分隊就對了,要是分隊反彈,就釘他們,釘到他們不敢出聲。
X的
實在有夠無恥的
以後就叫做無恥救災救護為民服務指揮中心好了
消防法第十六條
各級消防機關應設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以將案件派遣至分隊。
要是有勤指的學長姐
歡迎來戰
--
官大講話聲音大;
官小講話算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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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情緒用詞,做了不好的示範
洨朋友不要學哦,葛葛有練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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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消防會變成萬能
民眾遇到了問題,一定是打給"認知"上的權責機關
但民眾的認知不一定正確
就跟我誤認拆招牌的權責單位是清潔隊一樣
民眾都認為消防員是萬能
只要有遇有事故,不知道叫誰來處理,就打119就對了
這不怪民眾
問題就出在接報案件的人員
因為接報案件人員什麼都接什麼都派
導致民眾認為反正有事就打給119,誤認為消防員是萬能
只要一通電話過去,什麼都處理的好。
這就是不務正業的濫觴。
勤指不是應該過濾案件嗎?
過濾案件並不是說把事情推掉這種粗劣的手法
現在講求單一窗口
當遇有非本權責案件,先接起來再轉報給權責機關單位
不是該這樣子嗎?
怎麼會不管是不是權責,就接起來就對了
接起來,派就對了,反正出去的不是我,被罵的也不是我
責任也不是紅中扛......那A安內
就以早上的問題
清理路面,拆除招牌的權責機關單位在清潔隊與工務局
當勤指接到類似案件時,不是直接轉報至該機關單位就好嗎?
怎麼會又派遣到分隊,就叫分隊去看看,然後自己想辦法。
分隊同仁去到現場,不知如何處理,叫值班轉到市公所
市公所就說不是我們的;
轉回勤指,勤指說他們也不知道,自己想辦法;
跟民眾說,這沒辦法處理,還要被罵到臭頭。
那A西安內
勤指不是應該正確派遣人力,才對嗎?
怎麼會變成不管接到什麼案件派就對了
抓貓抓狗、抽水抽煙、拆招牌、清路面,連撿鑰匙都在派
要不要撿肥皂也派一個車組過去
不要說我們只會靠杯勤指
像之前分隊自行受理時
遇有非權責案件
值班人員就是先接下來,然後轉給該權責機關單位
不管有沒有機關單位受理,反正不是我們該做的,不危急人命的就不該出勤
接著就打回給報案人,跟他說明緣由
跟報案人說:你好,這裡是XX分隊,你所報來的案件,因為我們不是權責單位無法處理,
所以我已經幫你轉報給權責機關單位,以下是該機關單位的電話與負責人員姓名,
他們會以最快速度幫你處理。下次要是遇有類似案件,請麻煩與他們聯絡,
這樣效率會比較快哦,謝謝。
這樣不就好了
要是遇到很盧的,很機八的,被罵就算了,總比隨便亂派還好。
我不懂為什麼勤指什麼案件都接,什麼案件都派
過濾案件、正確派遣調度、掌控消防力
這不是他們該做的嗎?
不然每天吃飽飽,只是接個電話回個無線電就可以領薪水嗎?
他們不覺得丟臉嗎?
不知道權責機關單位就叫分隊去
X的,怪我囉?不知道是你家的,自己去搞清楚嘛
最最最最無恥的就是他們的心態
有案件就接,不管是不是該接該處理
反正不是我出勤,出了包也不是我扛,出事了一堆人陪我
有事就丟給分隊就對了,要是分隊反彈,就釘他們,釘到他們不敢出聲。
X的
實在有夠無恥的
以後就叫做無恥救災救護為民服務指揮中心好了
消防法第十六條
各級消防機關應設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以將案件派遣至分隊。
要是有勤指的學長姐
歡迎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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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大講話聲音大;
官小講話算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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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Regina
at 2009-08-08T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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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09-08-09T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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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09-08-11T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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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ierra Rose
at 2009-08-12T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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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rin
at 2009-08-13T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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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ma
at 2009-08-14T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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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a
at 2009-08-15T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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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lerie
at 2009-08-16T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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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09-08-17T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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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atha
at 2009-08-19T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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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ecoo
at 2009-08-20T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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