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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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幫朋友問,以下第一人稱)
大家好
我在某單位擔任約僱人員,是高普考的職代。
因為個人因素,於去年1月15日離職,
後來在同年11月16日找到另一個約僱職代缺,
估計會做到今年年底,
問題來了,昨天收到年終發放明細,
年終只有2個月?!
我查了一下規定是說「以實際在職月份」計算
,這樣不是應該1、11、12月共3個月份嗎?
問了人事他們說因為1月的15天加上11月的15天合併為一個月?
請問真的是這樣算的嗎謝謝大家看完,祝大家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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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21-02-06
是真的,網路一查就有規定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2-08
畸零月合併計算日數 有問題嗎?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2-13
不然的話 每月只工作1日 一年12日 就可以領整年的年終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02-17
休假年資是每月有1天就算一個月 年終是畸零月合併滿一個月
才算一個月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2-19
人總QA可解決你的問題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2-23
謝謝以上大家的回覆~會轉告朋友,感謝!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2-27
奇怪怎麼總有人老是覺得人事在騙人啊 騙你又對我沒好
處 扣下來的錢也不會分給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