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勞基法修改,HR將面臨哪些問題? - 人資
By Una
at 2018-02-06T20:09
at 2018-02-06T20:09
Table of Contents
文章摘錄自新聞,裡面指出這次修法後,人事管理工作方面可能會延伸的4項問題
尤其第三和第四項對HR應該是最困擾的(哭)
貼上來供大家參考~內容有違反版規的話請告知,我會馬上刪文
問題一:小心加班工時爆表
本次修法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經法定程序取得資格之企業須注意每月加班時數不逾54
小時,及每3個月不超過138小時,企業應做好分配規劃。運輸、製造、服務業排班尤複雜
,產線或門市主管須熟悉法規並緊盯班表。
問題二:注意 14休4、輪班間隔8小時限制
修法後,經法定程序取得資格之企業,可有條件調整員工例假日和輪班間隔至8小時,管
理者須即時監控排班狀況。若有員工臨時調班或代班,人工排班易混亂且人為檢查不易馬
上發現問題。服務、傳產、營造、醫療照護等排班間隔較密集或複雜的產業,更應隨時檢
查班表確保合法。
問題三:別搞混特休費用
特休協商遞延一年後,若未休畢需折算工資。須將未遞延天數、遞延天數跟新年度特休天
數分開計算,若區分不易恐造成錯誤、陷違法危機。(對於企業的人事管理作業有不小的
影響)
問題四:加班換補休,費用計算令人頭痛
這項應該是最須關注的問題。
新勞基法第32條之1規定,員工加班若選擇補休,期限到期或契約終止時,未休完時數應
依加班當日的計算標準折算成工資。因此如何追溯至當時費率來正確計算費用,若無合適
系統輔助,將是人資和管理者的一大困擾。(而這也是大多臺灣企業都可能面臨的問題)
原文出處:https://lihi.cc/OEywx
--
尤其第三和第四項對HR應該是最困擾的(哭)
貼上來供大家參考~內容有違反版規的話請告知,我會馬上刪文
問題一:小心加班工時爆表
本次修法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經法定程序取得資格之企業須注意每月加班時數不逾54
小時,及每3個月不超過138小時,企業應做好分配規劃。運輸、製造、服務業排班尤複雜
,產線或門市主管須熟悉法規並緊盯班表。
問題二:注意 14休4、輪班間隔8小時限制
修法後,經法定程序取得資格之企業,可有條件調整員工例假日和輪班間隔至8小時,管
理者須即時監控排班狀況。若有員工臨時調班或代班,人工排班易混亂且人為檢查不易馬
上發現問題。服務、傳產、營造、醫療照護等排班間隔較密集或複雜的產業,更應隨時檢
查班表確保合法。
問題三:別搞混特休費用
特休協商遞延一年後,若未休畢需折算工資。須將未遞延天數、遞延天數跟新年度特休天
數分開計算,若區分不易恐造成錯誤、陷違法危機。(對於企業的人事管理作業有不小的
影響)
問題四:加班換補休,費用計算令人頭痛
這項應該是最須關注的問題。
新勞基法第32條之1規定,員工加班若選擇補休,期限到期或契約終止時,未休完時數應
依加班當日的計算標準折算成工資。因此如何追溯至當時費率來正確計算費用,若無合適
系統輔助,將是人資和管理者的一大困擾。(而這也是大多臺灣企業都可能面臨的問題)
原文出處:https://lihi.cc/OEywx
--
All Comments
By Kumar
at 2018-02-08T21:46
at 2018-02-08T21:46
By Andy
at 2018-02-12T18:31
at 2018-02-12T18:31
By Ina
at 2018-02-17T06:56
at 2018-02-17T06:56
By Isla
at 2018-02-19T21:14
at 2018-02-19T21:14
By Quintina
at 2018-02-23T05:13
at 2018-02-23T05:13
Related Posts
日本.台灣 offer請益
By Kumar
at 2018-02-04T00:44
at 2018-02-04T00:44
同集團內不同部門,履歷該怎麼寫?
By Catherine
at 2018-02-03T09:08
at 2018-02-03T09:08
過年排班制的休假天數?
By Noah
at 2018-02-02T23:45
at 2018-02-02T23:45
請問各位HR的前輩
By Rachel
at 2018-02-02T08:45
at 2018-02-02T08:45
請問寶齡富錦生技公司評價
By George
at 2018-02-02T08:02
at 2018-02-02T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