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反應人事費占歲收比例過高,或者公務員人數太多,我認為不能僅考慮主觀感受
,而是放到國際上與各國作客觀衡量,一般國際評論公務員的編制與費用,有兩個簡單的
判斷指標,第一項指標是每千人中公務員的比例,以下列出幾個國家的數據
(參考資料來源:
http://www.soumu.go.jp/main_sosiki/gyoukan/kanri/pdf/satei_02_05.pdf
(包含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員額,國營相關企業員工,不包含軍人)
法國 81.2(2009年)
美國 70.9(2010年)
英國 77.4(2010年)
德國 51.6(2009年)
日本 29.3(2010年)
台灣 13.9(2011年) 如依民視35萬換算,約15.2
上述台灣廣義公務員的人數是參考WIKI,
台灣政府公務人員聘僱總數於2011年12月為止
中央政府(一府五院)與地方政府共317,829人
大致包含分類如下,
- 政府機關(227,071人)
- 公營事業機構(71,035人):
各縣(市)鄉鎮營事業機構/國營事業(中華郵政,台鹽,台糖,台電,台水,中油,中鋼...)
- 衛生醫療機構(19,723人):
各縣(市)衛生局及所屬/各縣(市)立醫院/各鄉鎮市區衛生所
不算軍人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屬徵兵制,有人數眾多的國軍義務役
我們可以想像,小國家(如新加坡 香港)的公務員一定少,美國 英國 日本 法國等公務
員的人數一定多,所以以千人為單位來看編額會較為客觀,依這個數據來看
相較來說台灣並不算高,當然,還可以再縮減,這就要看,我們人民需要大政府還是小政
府了,這是另一個有趣的議題,另外這項數據我無法確認約聘雇人員數量,但據我所知,
許多國家亦有相當多數量的政府約聘雇人員,所以是粗略的計算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