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3.31就業保險法修正案立法院三讀通過 - 面試
By Hedda
at 2009-04-22T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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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一、考量勞動年齡往後遞延之趨勢,並保障勞工加保權益,將加保年齡上限由60歲提高
: 至65歲。
此點是配合勞基法的強迫退休年齡修正到65歲
所以就保也跟著修正
但個人認為實質上的助益不大
畢竟年齡因素還是面試會不會錄取的一大考量
超過60歲的要再去領失業給付也是少見
: 三、增列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主要用意,是希望勞工育嬰
: 期間可保有工作,穩定就業,又可以領取津貼,保障其基本生活。未來只要參加就
: 保年資累計滿1年的勞工,子女在3歲以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辦理育嬰留
: 職停薪者,不論父或母都可申請津貼。給付標準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
: 算,每一子女父母各得請領最長6個月,合計最長可領12個月。勞委會強調這樣的設
: 計,對於落實性別平權,父母負有共同育兒責任,及降低就業市場對女性之就業歧
: 視,可說是邁開一大步。
目前修正案為
就保年資合計滿一年,子女3歲前,父母都可以申請
但是
如果員工請完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
公司說你不用回來上班了
能不能領失業給付?
目前這點還沒有很確定
法條未規定,要再請勞保局作出解釋
就正面意義來說
留職停薪回來沒工作,當然是非志願的
且就保年資並未重新計算
理應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但就負面來說
如果公司認為你績效不好要資遣你
你在資遣前趕快申請半年留職停薪
之後再領半年失業給付,等於一年不用上班
對其他員工是否公平?
不過解釋應該會傾向可以回來可以領失業給付吧
: 四、延長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期間至9個月:現行失業給付發放標準為勞工
: 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最長可領6個月,考量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其平均失
: 業週期較長,再就業比一般勞工困難,故為加強保障其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延長
: 該等失業給付請領期間最長可領9個月。
延長至九個月
指的是法律施行後才開始領失業給付
或是施行後仍然在領失業給付的才能延到9個月喔
如果施行前已經領完了
就保年資會重算
所以不可能在「補發」你三個月
以年資有無重算來判斷能不能領九個月
這種方式是最簡單、最明確的
不過合不合理?
嘿嘿...我保證施行的第一天就會有人找立委陳情
為什麼隔壁老王領個五個月,接下來可以再領四個月
我上個月領完六個月找不到工作,卻不能再多領三個月?
另外
職訓生活津貼的期間並沒有延長喔
中高齡跟身心障礙仍然是半年
: 五、失業勞工依扶養眷屬人數加給給付或津貼,最高可為平均月投保薪資80%:考量失業
: 勞工面臨工作收入來源中斷,將連帶影響其家庭生計,增列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
: 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一人可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10%,最多加計20%
: ,故給付或津貼標準最高可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80%。
我覺得這是這次最大的利多
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
會同時適用在失業給付跟職業訓練上
所以若某甲46歲被資遣,又有兩個小孩
他去申請失業給付可以長達9個月的時間有過去8成收入
他去上職訓的話可以有長達6個月的時間有過去8成收入
好像有點好過頭了
: 勞委會表示,後續相關子法研擬、行政籌備及宣導工作等配套措施,已積極辦理中,有
: 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延長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期間部分,預計上半年可
: 施行。
根據上課講師的內部消息
最快五月一號就會實施
最慢不會拖過母親節(衝著育嬰留職停薪)
沒實施不要寫信罵我啊 ~_~
--
: 至65歲。
此點是配合勞基法的強迫退休年齡修正到65歲
所以就保也跟著修正
但個人認為實質上的助益不大
畢竟年齡因素還是面試會不會錄取的一大考量
超過60歲的要再去領失業給付也是少見
: 三、增列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主要用意,是希望勞工育嬰
: 期間可保有工作,穩定就業,又可以領取津貼,保障其基本生活。未來只要參加就
: 保年資累計滿1年的勞工,子女在3歲以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辦理育嬰留
: 職停薪者,不論父或母都可申請津貼。給付標準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
: 算,每一子女父母各得請領最長6個月,合計最長可領12個月。勞委會強調這樣的設
: 計,對於落實性別平權,父母負有共同育兒責任,及降低就業市場對女性之就業歧
: 視,可說是邁開一大步。
目前修正案為
就保年資合計滿一年,子女3歲前,父母都可以申請
但是
如果員工請完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
公司說你不用回來上班了
能不能領失業給付?
目前這點還沒有很確定
法條未規定,要再請勞保局作出解釋
就正面意義來說
留職停薪回來沒工作,當然是非志願的
且就保年資並未重新計算
理應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但就負面來說
如果公司認為你績效不好要資遣你
你在資遣前趕快申請半年留職停薪
之後再領半年失業給付,等於一年不用上班
對其他員工是否公平?
不過解釋應該會傾向可以回來可以領失業給付吧
: 四、延長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期間至9個月:現行失業給付發放標準為勞工
: 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最長可領6個月,考量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其平均失
: 業週期較長,再就業比一般勞工困難,故為加強保障其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延長
: 該等失業給付請領期間最長可領9個月。
延長至九個月
指的是法律施行後才開始領失業給付
或是施行後仍然在領失業給付的才能延到9個月喔
如果施行前已經領完了
就保年資會重算
所以不可能在「補發」你三個月
以年資有無重算來判斷能不能領九個月
這種方式是最簡單、最明確的
不過合不合理?
嘿嘿...我保證施行的第一天就會有人找立委陳情
為什麼隔壁老王領個五個月,接下來可以再領四個月
我上個月領完六個月找不到工作,卻不能再多領三個月?
另外
職訓生活津貼的期間並沒有延長喔
中高齡跟身心障礙仍然是半年
: 五、失業勞工依扶養眷屬人數加給給付或津貼,最高可為平均月投保薪資80%:考量失業
: 勞工面臨工作收入來源中斷,將連帶影響其家庭生計,增列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
: 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一人可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10%,最多加計20%
: ,故給付或津貼標準最高可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80%。
我覺得這是這次最大的利多
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
會同時適用在失業給付跟職業訓練上
所以若某甲46歲被資遣,又有兩個小孩
他去申請失業給付可以長達9個月的時間有過去8成收入
他去上職訓的話可以有長達6個月的時間有過去8成收入
好像有點好過頭了
: 勞委會表示,後續相關子法研擬、行政籌備及宣導工作等配套措施,已積極辦理中,有
: 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延長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期間部分,預計上半年可
: 施行。
根據上課講師的內部消息
最快五月一號就會實施
最慢不會拖過母親節(衝著育嬰留職停薪)
沒實施不要寫信罵我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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