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身障特考一般行政四等志願選擇 - 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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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考上今年身障特考,對於下列職缺有興趣,而考量因素

為可申請住宿及離家近,希望版友能我點意見,讓我作為參

考:

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工作內容:辦理文書處理工作及上級交辦事項。

考量原因:可申請住宿

2.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工作內容:辦理文化資產圖書建檔管理及民眾諮詢服務,
協助辦理文化資產圖書檔案管理系統,其他臨
時交辦事項。

考量因素:離家近

3.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工作內容:辦理實習輔導處一般業務、實習設備管理、各
學程相關行政工作及學校其他行政業務等。

考量因素:同第二點


我自己比較想去第二總隊,而籌備處有爬文好像不太好,希望

版友給我點建議,供我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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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6-12
個人覺得3會比較好...學校的事務較單純些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6-14
想問一下身障的進去也是和別人一樣的業務??
Steve avatarSteve2010-06-16
去學校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06-19
文資處是中央單位,也可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