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想請問一下我去年年底回台灣和男友結婚
之後開學我回美國了, 老公留在臺灣工作(但他之前有在美國念書, 也有SSN, 2013回台)
老公自2013 2月以後就沒收入, 而且再也沒入境過
三月初填1040ez 報稅,
學校的報稅系統是說只要你結婚了請, filing status 填 married nonresidence
等我把文件寄出去以後, 又看到網路論壇說如果配偶非美國公民又不在美國境內
就填 single nonresidence
請問我到底要填哪一個呢? 如果 1040ez 都是用 single 的稅率報稅
那我還需要去改 filing status 嗎? 因為我不管填哪個身分對退稅額似乎都沒影響
謝謝!
ps. 州稅方面, 我已經寄表格把 married separately -> single
我不知道老公的SSN, 而且寫信問他們也說用single就好,
但是又說 filing status必須和報聯邦稅的身分一樣, 搞的我好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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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開學我回美國了, 老公留在臺灣工作(但他之前有在美國念書, 也有SSN, 2013回台)
老公自2013 2月以後就沒收入, 而且再也沒入境過
三月初填1040ez 報稅,
學校的報稅系統是說只要你結婚了請, filing status 填 married nonresidence
等我把文件寄出去以後, 又看到網路論壇說如果配偶非美國公民又不在美國境內
就填 single nonresidence
請問我到底要填哪一個呢? 如果 1040ez 都是用 single 的稅率報稅
那我還需要去改 filing status 嗎? 因為我不管填哪個身分對退稅額似乎都沒影響
謝謝!
ps. 州稅方面, 我已經寄表格把 married separately -> single
我不知道老公的SSN, 而且寫信問他們也說用single就好,
但是又說 filing status必須和報聯邦稅的身分一樣, 搞的我好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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