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接觸海運,有問題想請教板上各位...
目前手上的CASE是:
公司的美國客人A,在台灣有子公司B
公司每週固定出貨給A,交易方式是FOB,不過運費是由台灣的子公司B支付。
之前走空運的時候,我們公司的報關單就是正常FOB的報關單沒列出運費
但這次走海運,B卻要求我們希望能在報關單上列出運費.....
他們的理由是因為如果不列出運費,運費就會變成美國母公司A支付
因為對這海運報關不是很瞭解,但還是覺得有疑問:
1)報關單是我們公司的文件,在FOB下,需要配合客戶這樣列出運費嗎?
列出運費是否對公司會計有其他影響?稅/帳等等
2)他們的理由是因為如果不列出運費,運費就會變成美國母公司A支付,
是否有其他作法可以不更改報關單又能避免A支付運費的方式發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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