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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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visa的緣故

所以還是被迫先接了學校博後的工作

結果開始整個process之後

他們的秘書跟我說

在開始做H1b之前 必須要graduate study同意 (2-4wk)

然後他才可以把申請文件轉給 SISS

SISS review之後才能把文件給Homeland security

收到收據之後我才能工作

所以最"理想"的狀態  必須要到明年一月初才能開始工作

可是我打算十一月中離職 (H1b)

我十二月初在加州有個confernece


難道要我十一月回台灣

十二月來conference 一周  (用B1/B2進來  會容易被拒嗎??)

然後回台灣等H1b ? (如果回台灣了  還是一樣只要接到收據就可以嗎  還是??)

還是就順便用B1/B2留下來等??


請大家幫幫我吧   怎麼解決這個gap??

anything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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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09-10-20
你可以晚一點離職;學校送出I-129後離職最保險;有gap也ok
Edwina avatarEdwina2009-10-21
如果被認為有gap,你的I129approval就沒有I-94,回台一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