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1 條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
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安胎假規定在所謂的前7條,也就是第15條。
主管是不是受的教育訓練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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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
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安胎假規定在所謂的前7條,也就是第15條。
主管是不是受的教育訓練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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