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舍妹打電話向我"借"SD房子的住址.
詳問之下覺得問題很大, 想請問版友經驗/意見.
舍妹2010年底開始用H1B在SD一家小公司做part-time.
去年老公畢業全家relocate到SF, 公司就乾脆讓她work from home.
最近她要renew H1B, 才發現工作地點改變是要H1B amedment的.
可是公司跟她本人都不知道這個規定, 當然什麼東西都沒做...
律師是叫她弄個SD的住址就行.
但我懷疑她Payroll稅務駕照都改到SF了, 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她老公已經在打綠卡廣告, 這樣會不會影響到接下來的申請?
我是給她住址了, 但想叫她不要renew H1B改請H4算了.
這樣的理解是對的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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