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 spouse報稅問題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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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太太於去年五月結婚, 六月搬來加州. 我本身持有H1B, 她則是拿H4入境
由於待在美國的時間超過了183天, 所以理論上我們可以用alien resident的身分報稅

因為太太在美國無法工作, 所以想用married filing jointly的方式報稅 多退點稅金回來
但問題是她現在沒有SSN跟ITIN, 所以必須要先跟IRS申請ITIN.

依照爬文跟Pub 519的解釋, 小弟大概知道流程
還是不太能肯定實際的步驟 所以想po文請教大家 以下是我的理解
1. 首先填寫W-7 form, 影印有效的護照 證明身分
2. 附上federal income tax return form (1040+8843) 與W-7一同寄往W-7 form上的地址
(不是寄到1040上面的地址)
3. 等4~6周, 拿到ITIN之後, 再用這個號碼報州稅的退稅

所以總共只需要寄兩次文件, 一次寄到W7上所列的地址, 完成申請ITIN跟退聯邦稅
另外一次則是用剛拿到的ITIN號碼報州稅, 把文件寄到Scacramento
上面所有的步驟必須要在due date前完成 否則會有penalty

請問一下版上的強者們, 這樣的步驟跟理解是正確的嘛? 先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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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1-07
寫得很好, 可以m起來了, 記得影印好像要notarize.
Jacky avatarJacky2012-01-10
去年做完相同的事,州稅的部份,應該都來得及,來不及可以去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1-14
extend.就不用擔心penalty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1-15
感謝大大的回應 這樣我就放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