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 Da (中文)律師開始行動了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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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遇到麻煩的是本版"依巴參溜"的作者,昨天衰友的父母收到南部地院寄來的支付命令通知,

原告以他自己米國公民的身分,引用什麼台灣與美國合作還什麼工商什麼的條款吧(沒看

到內文記不起來= =),理由好像是偷竊還是侵占他智財權、毀謗等,要求一百多萬賠償。

衰友本人不在家,在天龍國,但Mo Da 律師去查衰友父母的姓名身份證字號等,對兩老一

併提出告訴,所以就算當初衰友想用非本人不簽收,當作無法送達,應該也無法吧? 因為

三人中其中一人收就可以了吧?


現在衰友的考慮是,

1.除了在二十日內提出異議,是否還要做別的動作?

2.另外衰友明明是成年人,為何可以扯到父母? 他理由是父母「知情」,但其實父母當

時完全不曉得衰友在版上捅了簍子,Mo Da 律師要求刪掉文章,衰友連續寄信給三位版主

,卻完全沒回信,所以文章還在,那麼Mo Da 律師是因為扯到父母這樣才可能要求比較高

的金額嗎?

因為對方是想法「難以理解」的「Mo Da 律師」,後續絕不是這麼簡單,因此衰友想詢問

自己這方面是不是也要準備一些別的資料,以保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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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11-10-22
有寄信給我要我刪除嗎?
Jake avatarJake2011-10-26
記得異議就好,接下來等著看笑話。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10-29
刪除+1
Cara avatarCara2011-11-02
異議就好 法官說不定開一次庭就駁掉啦
Callum avatarCallum2011-11-05
傳喚版主來作證 (誤)
傳喚這開玩笑的 別當真 版主很辛苦的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11-09
督促程序 傳訊? 開庭?
Andy avatarAndy2011-11-13
開庭的話通知大家,我們去開板聚。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11-16
記得要異議 接下來法院會怎麼處理大家應該都可以預料到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11-20
reconsider 是律師嗎?
Belly avatarBelly2011-11-23
支付命令經異議視為起訴 須補繳費 非直接續行審理
Selena avatarSelena2011-11-27
直接把異議與開庭相連結 以合格律師而言 並不精確
Edwina avatarEdwina2011-11-30
請慎言
Dinah avatarDinah2011-12-04
原PO都說要提異議了 必然進入訴訟程序 就會開庭
Puput avatarPuput2011-12-07
reconsider 你有沒有遇過 開幾次庭後才補繳裁判費的?
Susan avatarSusan2011-12-11
我也遇過辯論終結 法官才叫對方補繳裁判費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12-14
實務是很活用的 好嗎
Hardy avatarHardy2011-12-18
我上面說的 沒考上律師而有實務經驗的法務都會知道
Sandy avatarSandy2011-12-21
異議理由:林拔金博爽
John avatarJohn2011-12-25
我還有遇過上訴三審以後...三審書記官打電話來說卷送回二審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12-28
重新算裁判費...過沒多久真的接到二審補繳裁判費的裁定...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2-01-01
不補還不行..根本挖洞給人跳..要跟當事人解釋很久這不常見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1-04
樓上說的那種情形 通常是最高院民庭發一個裁定
叫高院要補正 高院再發函要求當事人補正 這我也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