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 新規定的解讀 - 海外工作
By Callum
at 2008-05-03T10:45
at 2008-05-03T10:4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感謝duer大提供的連結
: 有關DSO處理OPT/cap gap extension的guideline已在4/25/2008出爐
: 重po一次:
: http://www.ice.gov/doclib/sevis/pdf/opt_policy_guidance_pdf.pdf
: 需要OPT/cap gap extension的人,必讀此篇
: 它也有更詳細地說明失業的登記方式: 學校(DSO)有責任紀錄每個學生的就職始末
: USCIS因此有能力依據SEVIS的紀錄來判斷學生的身份是否失效
: 至於DSO對於追縱SEVIS紀錄的認真程度及操作的熟悉度,則無法判斷
: 剛開始必然會有些亂象; 但可確定的是,失業90天會造成身份失效絕對是「玩真的」
: 比較有趣的是,就職包括self-employed及contractor,但都需要證據,
: 也都有一定的追縱難度; unpaid intern也行,但不能違反勞工法 (很容易違反)
: 換工作期間可以有10天的緩衝,不計入90天
: 若有抽到H1, cap gap extension是自動生效至9/30/2008; 學生不必做任何事,
: 並可以「選擇性」的要求學校印出新的I-20當做證據,但不做這件事也行。
: 但學生有責任確定H1的申請有成功地連結到他的SEVIS系統 (連絡學校DSO)
: 如果沒有正確連上,身份會失效 (但有補救空間) 所以學生最好有警覺性, 多連絡學校
: 還有,90天失業期限的計算以及OPT 17-month extension申請,都是04/08/2008生效
: 不溯及既往
: cap gap extension的效期也比想像中複雜:
: 所有H1申請者的OPT一律至少延至6/2/2008, grace period 8/2/2008 (包含沒抽中者)
: 被抽到H1候補者OPT延至07/28/2008, grace 09/27/2008
: 有抽到H1者OPT延至09/30/2008
: 自願撤回或H1被拒者,OPT有10天緩衝, F1 grace period 60天
: 總之,就算沒抽到,也可工作至6/2/2008
: 4/1/2008之前OPT就過期的人沒有資格延長工作,但可合法等待H1的生效
^^^^^^^^^^^^^^^^^^^^^^^^^^^^^^^^^^^^^^^^^^^^^^^^^^^^^^^^^^^^^^^
這表示4/1/2008前OPT就過期的人
還是有gap的問題囉
這部份的規定是在哪裡看到的呢?
我有抽到今年的H1B
但是OPT 是在三月底就到期 T_T
降這段時間需要轉換成學生身份還是觀光身份嘛?
我該怎麼辦呢?
--
: 感謝duer大提供的連結
: 有關DSO處理OPT/cap gap extension的guideline已在4/25/2008出爐
: 重po一次:
: http://www.ice.gov/doclib/sevis/pdf/opt_policy_guidance_pdf.pdf
: 需要OPT/cap gap extension的人,必讀此篇
: 它也有更詳細地說明失業的登記方式: 學校(DSO)有責任紀錄每個學生的就職始末
: USCIS因此有能力依據SEVIS的紀錄來判斷學生的身份是否失效
: 至於DSO對於追縱SEVIS紀錄的認真程度及操作的熟悉度,則無法判斷
: 剛開始必然會有些亂象; 但可確定的是,失業90天會造成身份失效絕對是「玩真的」
: 比較有趣的是,就職包括self-employed及contractor,但都需要證據,
: 也都有一定的追縱難度; unpaid intern也行,但不能違反勞工法 (很容易違反)
: 換工作期間可以有10天的緩衝,不計入90天
: 若有抽到H1, cap gap extension是自動生效至9/30/2008; 學生不必做任何事,
: 並可以「選擇性」的要求學校印出新的I-20當做證據,但不做這件事也行。
: 但學生有責任確定H1的申請有成功地連結到他的SEVIS系統 (連絡學校DSO)
: 如果沒有正確連上,身份會失效 (但有補救空間) 所以學生最好有警覺性, 多連絡學校
: 還有,90天失業期限的計算以及OPT 17-month extension申請,都是04/08/2008生效
: 不溯及既往
: cap gap extension的效期也比想像中複雜:
: 所有H1申請者的OPT一律至少延至6/2/2008, grace period 8/2/2008 (包含沒抽中者)
: 被抽到H1候補者OPT延至07/28/2008, grace 09/27/2008
: 有抽到H1者OPT延至09/30/2008
: 自願撤回或H1被拒者,OPT有10天緩衝, F1 grace period 60天
: 總之,就算沒抽到,也可工作至6/2/2008
: 4/1/2008之前OPT就過期的人沒有資格延長工作,但可合法等待H1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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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示4/1/2008前OPT就過期的人
還是有gap的問題囉
這部份的規定是在哪裡看到的呢?
我有抽到今年的H1B
但是OPT 是在三月底就到期 T_T
降這段時間需要轉換成學生身份還是觀光身份嘛?
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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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e
at 2008-05-06T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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